标题 | 黑龙江201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考生操作流程及工作计划 |
内容 | 考生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如无特殊要求,以下操作涉及到的网站均为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2013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新考生报考。 二、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须到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各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与联系方式详见报名表第2页)。首次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报名表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单位出具的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或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年限证明;续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报名表;在外省市参加2013年度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三、网上缴费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网上缴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按规定时间到报名考区考试管理机构领取。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按时登录本网站的“打印准考证”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联系。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房地产估价师考试中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以及房地产经纪人考试中的《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实务》、《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科目需自备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四)《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六、网上查询成绩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本网站的“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并关注“合格标准”栏目,查询合格标准。 七、领取证书 考生在查询成绩与合格标准后,报考省直考区的考生请关注本网站的“证书办理”栏目,报考其他考区的考生,请关注报考考区的网站,按网站通知要求办理。 以上操作均须按《201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规定时间完成。 附件:201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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