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中直)各有关单位政工人事部门: 2014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政治考试于7月6日顺利结束,现就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1、区直(含拉萨市直、西藏民院、西藏驻成都办事处有关单位)考生,合格标准为50分; 2、山南、林芝、昌都、日喀则地直及西藏驻格尔木办事处有关单位考生,合格标准为45分; 3、阿里、那曲及全区各县考生,合格标准为40分 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成绩有效期均为1年,有效期的起算时间为考试时间(即2014年7月6日)。 以上标准在执行中如有问题,最终解释权在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查分时间:2014年7月19日9:00至9月19日24:00。 非教育高级查分地址:http://218.57.146.218/wb_xzzz01/webregister/ 教育高级查分地址:http://218.57.146.218/wb_xzzz02/webregister/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