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中心、招考办),考点院校: 根据2014年下半年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扩大试点的会议精神和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对《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幼儿园和小学类别由机考方式改纸笔方式的请示》(鄂考院﹝2014﹞26号)的意见批复,我省从2014年下半年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幼儿园和小学类别由机考方式改纸笔方式。同时,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意见,调整了有关事项。现一并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幼儿园和小学类别笔试科目(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试方式由计算机化考试改为纸笔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时间类别 |
11月2日 |
上午9:00-11:00 |
下午13:00-15:00 |
下午16:00-18:00 |
幼儿园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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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
综合素质(小学)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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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中职文化课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中职专业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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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实习指导 |
| 二、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幼儿园和小学类别机考光盘申报,改为纸质试卷申报,科目代码不变,试卷、答题卡数量标准与其他科目相同,分为标准袋(30份)、备用袋(5份)两种。各单位填写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卷申请表》(见附件)后加盖单位公章,并传真至省教育考试院(027-68880267),申报截止日期:9月28日。 三、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缴费截止日期:9月21日。 四、笔试考试结束一个月以后、面试结束10日以后,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相关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或面试成绩有异议,均可在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或考点院校提出复核申请,由当地考试机构或考点院校集中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再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查。 五、根据鄂价费规[2013]28号文件精神,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纸质考试每科70元,面试每人每次200元。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