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郴州职院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注: 交流群加入:全国各省区高考招生信息交流QQ群 点击查看:2015年全国各大院校高考招生专题(持续更新) 2015全国各大院校招生信息本网站陆续更新中,请广大网友点击查看。 若省份中没有看到您想查询的学校可以通过“站内搜索”学校名字查询信息。 若有疑问可咨询本网站,或者自行登录学校官网查看相关招生信息。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院2015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拟定26个专业(方向)面向湖南省实行单独招生。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高职单独招生政策,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通过实行“学院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热爱高职教育,具有技能特长或综合素质高的人才,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择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职教育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确保单招试点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顺利推进,学院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 1、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罗海运书记 组 长:易理中院长 副 组 长:鲁玉桃副院长、刘诗安原副院长 成 员:由院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招生就业处、教务处、总务处、组织人事处等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研究决定单招考核、录取等重大问题。 2、领导小组办公室 牵头单位:招生就业处,负责协调各组工作,制定报名须知、报名信息确认程序、招生录取工作程序、招生计划上报审批、招生章程起草、报批、招生政策咨询、组织考生报名等工作。 3、命题考务组 牵头单位:教务处。负责命题、组考等工作。 4、招生宣传组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处、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工作策划和实施。 5、录取工作组 牵头单位:招生就业处。根据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确定拟录预案,报领导小组审核。 6、纪检监察组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单招全过程进行监督,质询和检查,追究考核、录取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同时,还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7、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院办公室,总务处,负责单招过程中的后勤安排。 三、招生对象 已参加2015年湖南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 四、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项目及标准 今年我院单独招生计划为1000人。 <
注: 此收费标准2014年经省市物价部门批准,如有变动以省、市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标准执行,带※专业为省级精品专业按省教育财政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上浮10%收费。住宿费1000元/年,书箱费600元/年。 五、报名与资格审核 1、考生报名可以选择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填写报名信息,用高考报名时的报名顺序号(8位数)及密码登陆,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和报名考试费到我院招生就业指导处领取准考证。 现场报名:考生持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直接到我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报名(郴州市王仙岭郴州大道8号)。 2、报名时间:3月15日-4月15日 3、报名资格确认时间:4月16日;领取准考证时间:4月17日。 4、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80元/人。 资格审核:由我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审核所有考生是否已参加2015年湖南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 六、考核方式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及市教育局、市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采取文化综合课+综合面试的模式,总分为500分。 (1)文化综合课:分语文、英语、数学三科,其中语文占150分,数学占100分,英语占50分,满分为300分;(文、理科考生采用同一套试卷)。文化课考试的命题要求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自行组织,实行闭卷笔试。 (2)综合面试:满分为200分。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思想品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操作协调等综合素质。 2、考试时间: (1)4月18日 上午:文化综合:9:00—11:30 下午:综合面试:13:30—17:30 3、考试地点:文化课考试及综合面试均在我院进行。 学院地址:郴州市王仙岭郴州大道8号。 4、评卷:由我院组织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的有关规定进行。 七、工作程序: 1、确定录取分数线。录取分数线由我院根据招生计划自行划定。 2、确定预录名单。我院将结合考生文化课与综合面试的成绩,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预录取。预录名单报单招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3、公示预录名单。经我院单招领导小组审核的预录名单在学院招生网公示。 4、我院将公示后无异议的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5、下发录取通知书。根据省考试院的审核结果,下发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于2015年8月底与统招生一并入学。 6、凡被我院单招录取的新生可转换一次专业但不得转入其他学校学习。 7、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无需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享受高考统招新生完全同等待遇。 8、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仍可继续参加当年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9、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思想品德审查及体检复查。 八、日程安排
九、录取原则: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九、咨询方式 通信地址:郴州市王仙岭郴州大道8号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邮政编码:423000 咨询电话:0735-2351060 2353210 2353329 2350731 传真电话:0735-2322084 网 址:http://czzy.nlol.cn/ 咨询QQ: 800005913 乘车路线:乘13、21、22、27、33、36路公共汽车 十、信息公开渠道 1、我院招生网:http://czzy.nlol.cn/ 2、我院院内张榜公示。 十一、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735-2353313、2353191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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