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新疆哈密地区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通知 |
内容 |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为做好地区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报名及缴费时间 2015年3月10日—3月25日,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上报名。 (二)考试时间 预计为2015年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社会工作从业经历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收养服务、社区建设、优抚安置、社会慈善、减灾救灾、殡葬服务、残障康复、就业服务、婚姻家庭、教育辅导、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服务、职工权益维护、青少年服务、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司法矫治以及其他领域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机构中,遵循专业伦理规范,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职业活动。 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相关政策,详细情况可登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网站(http://www.xjmca.gov.vn)“政策法规”栏查询。 三、现场资格审查 1、初考考生。初考报名人员应出具相关从业证明,并注明从业年限。有工作单位的报考对象,由所在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报考对象,从业证明由所在社区出具。考生携带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地区民政局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应提交由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在考试年度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3)社会工作从业经历证明(盖所在单位行政或人事章); (4)报名表(盖所在单位行政或人事章,无工作单位到户口所在地人才市场盖章)。 2、续考考生。根据考试滚动年限保留考生档案信息,凡在网上报名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考生为续考考生,网上报名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初考考生处理。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属于非滚动考试,报名时在国家平台上只挂接上一年度档案库,2014年前资格审查过的考生均属于初考考生,需重新进行资格审查。2014年在新疆自治区考区参加过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考生无需进行资格审查,可直接在网上报名缴费。 (2)社会工作师考试属于滚动考试,滚动年限为两年,在档案库中保留2013和2014两年的档案信息,两年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均属于初考考生,需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续考考生,网络报名后只需交一份报名表到地区民政局备案,便于对考前培训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通知。 四、考试科目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分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报考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方可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五、其他相关事宜 地区民政局审核科室:基层政权、社区建设科; 地址:行署7号楼4楼411室(科室办公地址搬迁至哈密市建国南路40号,即工商银行建国南路支行四楼) 联系人:肖鹭 联系电话:2232861、18099349610 地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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