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福建师范大学2015年开展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
内容 |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38号)精神,现将我校开展2015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请申请人员于2015年5月10日-14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进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网上报名方式见附件1)。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对,由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二、申请人员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公布的学历证明(无法查询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 4.《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各项指标报告无需提供),粘贴照片并加盖学院公章,请抓紧时间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福州市第一医院或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 6.在编、在岗证明材料:由人事处出具在编在岗任教证明; 7.辅导员证明材料:由学生工作部(处)出具的担任辅导员证明(证明应包括担任辅导员时间、担任本校何年级何专业辅导员以及是否还在辅导员岗位上等内容,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简历栏目中注明“辅导员”); 8.一寸彩色相片1张(相片背后用圆珠笔书写工作单位及姓名); 9.《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表》一份,申请人员(除教授职务者)均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教学能力测试(片段教学),由省高师培训中心提供; 10.《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即《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不用提供); 11.其他材料: (1)具有副教授、教授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申请人:副教授或教授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任证书复印件一份。 (2)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复印件一份。 (3)其他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三、其它事项 1.在我校工作的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凡办理了居住证明的,根据自愿原则,可以申请认定高校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应遵守内地(大陆)法律法规。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条件与程序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港澳人士申请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申请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其余二份单独汇总)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制作或复印,所有材料均需学院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按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目录顺序进行左侧装订,并将材料清单装订成封面以便审核,未按要求整理的材料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于5月15日前向人事处师资管理科提交各单位的《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汇总表》(含电子版)、申请人员个人申报材料和一寸彩色电子照(以“身份证号码+姓名”命名)。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以及申报材料不齐的,延缓到下一批次申请。师资管理科联系电话:22867361,邮箱:rscszk@fjnu.edu.cn 人事处 2015年5月8日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