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广西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5]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职改办的实际情况,现就201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验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持证人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向批准机关(授予单位)交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我办受理范围 1、批准机关(授予单位)是“广西流动人员职改办”的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持证人档案托管在广西人才服务办公室,证书通过评定取得,并且批准机关是“广西人事厅”或“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我办将不再代办注册验证,具体办理方法将另行通知。 若职称证书首页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章,并写有“持证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等字样,则该职称证书为考试取得。 三、报送材料 所须注册验证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批文复印件。 四、送审时间 1、高级:5月21日—6月20日。 如需个人自行前往自治区办理高级证书注册验证的,请持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批文复印件,于6月1日-7月30日期间到自治区职改办办理。 2、初中级:全年受理。 五、送审地点 广西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3楼301室(广西流动人员职改办)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经证实弄虚作假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一律不予以注册验证登记,并将公开通报批评。 2、证书注册验证登记,一般按“哪里发证哪里注册”的原则。非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人事厅审批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在区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经重新确认手续后方可在我办办理注册登记。 3、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