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汉语字词  英语词汇  考试资料  写作素材  旧版资料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考试资料:

 

标题 绍兴市新昌县2015年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内容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各区、县(市)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律师事务所、市国信公证处:
    根据浙司政〔2015〕16号《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律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司政〔2015〕17号《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公证员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和浙人社发[2015]54号、绍市人社职〔2014〕2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律师、公证员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本市从事律师业务工作的专职律师和从事公证业务工作的专职公证员。
    二、申报程序
    1.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区、县(市)司法局初审,市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2.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区、县(市)、市司法局初审,市职称管理部门评审推荐,省厅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相关事项
    申报律师、公证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对象的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继续教育等要求,严格按《浙江省律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江省公证员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0〕320号)和绍市人社职〔2013〕34号文件规定执行。申报对象评审资历时间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
    为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相衔接,中评委对事业身份的参评对象通过(推荐)率一般控制在60%以内。
    四、需报送的材料
    1.报送材料清单一份(贴在档案袋上)。
    2.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须按单位性质事业或企业分别汇总填写。
    3.单位推荐报告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5.《推荐(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中级一式20份,高级一式25份),需加盖填表单位公章(要求统一使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区、县(市)上报的需加盖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印章。
    6.近期免冠白底二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照片背面注上本人姓名),并附电子版,用jpg格式,身份证号做文件名,高宽比为3:2,分辨率按每英寸200像素设置,文件大小必须10K以内。
    7.《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采集表》1份,并附电子版,与上述第6项的照片(高级包括第2、5、6项)一并刻录成光盘。
    8.本年度《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或成绩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取得近4年(含当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试合格成绩单;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取得近5年(含当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试合格成绩单。专业技术人员要将参加知识更新的登记考核结果填写在《推荐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9.学历证明:对于1990年以后取得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10.以下九项必须依次装订成册(一式两册),要求统一使用A4纸,并做好目录,标明页码。
    (1)评审对象的学历、学位证书,律师(公证员)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由律师管理部门出具的执业时间(*年*月)证明,职称证书,现受聘职务聘任书,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证,奖励、荣誉称号等证书复印件(市直律师事务所及绍兴市国信公证处提供原件,由绍兴市司法局政治部校对审核后退还;其他律师事务所及公证处由各主管司法局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盖章)。
    (2)由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对象须提供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3)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内容应反映参评律师(公证员)工作后的业务工作情况和学术水平,重点是取得现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近四年、高级近五年)以来的工作情况。
    (4)取得现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中级近四年,高级由市律师协会出具的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5)任现职律师专业技术资格以来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的典型案例(中级、高级分别要求提交3个、5个以上),内容应当包括案情简介、起诉状、代理词或辩护词、判决书等;任现职公证员以来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的典型证例(中级、高级分别要求提交3个、5个以上),其内容应当包括完整的卷宗。
    (6)任现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论文、论著和译著。正常申报按《评价条件》第十二条,破格申报按《评价条件》第七条的要求执行。申报评审的论文(论著)复印件,必须有刊物封面、刊号、目录和全文内容(申报中级的由各主管司法局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盖章,审报高级须提供原件)。
    (7)《绍兴市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资格量化审议评分表》(附5),一式二份,请按要求填写。
    (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须评审对象本人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9)符合外语考试成绩审定、外语免试、计算机免试或破格晋升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填写《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外语免试审核表》、《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和《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均为一式两份,并附相应材料),同时须经市职称评审中心审核并加盖公章。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抓紧组织,严格按规定要求办理,认真做好职称评审的申报工作。
    2、送审的材料要真实规范,手续齐全,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司法局政工部门印章,报送市司法局政治部,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5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3、各单位对申报对象要对照《评价条件》十五条、十六条之规定对申报对象认真地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申报的有关材料应在本单位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凡不符合评审范围、条件,或者未按规定要求申报材料的,均不能推荐评审。如发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各类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单位把关不严,弄虚作假严重的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并从严控制该单位参评人员通过(推荐)率。
    4、表格下载请查询浙江省司法厅网(网址:www.zjsft.gov.cn。栏目:“表格下载”栏中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栏)。
    

绍兴市司法局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日
    (联系人:傅卫卫,联系电话:85179131)
    附件:
    1.推荐×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2.破格推荐×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3.外语免试审核表
    4.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5.绍兴市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资格量化审议评分表
    6.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
    7.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8.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汇总表
    点击附件下载
    易贤网温馨提示:
    《点击附件下载》来源于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6月11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随便看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

 

Copyright © 2002-2024 cuapp.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19 3: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