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尊敬的考生: 2015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成绩已经发布,现就统一鉴定成绩复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复查的职业等级
序号 |
职业 |
等级 |
科目 |
1 |
职业指导人员 |
一、二、三级 |
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 二、成绩复查程序及时限 (一)凡参加统一鉴定的考生,若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附件1),持本人准考证或身份证件在各区县鉴定中心规定的受理时间当天,将表格交到受理本人资格审查的区县鉴定中心(鉴定中心详细信息见附件2)。区县鉴定中心对考生情况核查无误后受理申请,填写《成绩复查申请受理单》,将回执交考生本人。 (二)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由区县鉴定中心将更正后的成绩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可于2015年8月13日后,到受理申请的区县鉴定中心领取《成绩复查结果通知单》。如复查后分数无变更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成绩复查相关规定 (一)成绩复查范围包括 1、已参加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 2、主观题卷面是否有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3、论文、答辩分数的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二)对于主观题、论文、答辩的专家评分标准持有疑异的,不属于核查范围,不对试卷进行重新评阅,不对试卷评阅标准进行评判。 (三)任何考生不得查阅答卷原件。 (四)成绩复查只此一次,逾期者不再受理。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2015年7月14日 附件1:各区县鉴定中心受理成绩复查申请的相关信息 附件2: 审核表 易贤网温馨提示: 《审核表.doc》来源于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网上服务平台网,最近更新2015年7月14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