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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5年我省医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食药监人〔2015〕312号,下称《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市医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要求 2015年医药系列药学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将继续实行以考代评,具体事项请留意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医药系列高级和医疗器械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方式不变。 请各单位人事部门根据《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确认(盖章)后,按要求将符合评审条件的材料统一上报,同时填报《2015年度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登记花名册》,《2015年度医药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评审登记花名册》,并报送电子文档,以便于联系和查询。 二、受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9月1日至9月20日,上午9:00至12:00及下午14:00至17:30,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北环大道1024号一楼103室 联系人:宋晓芳 联系电话:83549370 特此通知。 深圳市药师注册管理中心 2015年9月1日 附件: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5年我省医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