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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通知和我局工作安排,现就我市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5年10月12日-23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G区42窗口(翔宇中道150号)。 二、提交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注意事项 《法律职业资格证》须由本人到现场领取,不得代领。如不能在规定期间内领取证书的,可电话另行预约时间领取。 联系电话: 0517-83888148 淮安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0一五年十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