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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南市职改办〔2013〕01号)规定,经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现将2015年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拟推荐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如有情况反映,请在公示期间以真实姓名向市职改办反映。 联系电话:(0817)28110922819059 附:2015年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申报高级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详情请参考:http://www.rlzy.gov.cn/html/news/gsgg/2366.html 2015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