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根据教育部安排,201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1月1日举行,考试方式为纸笔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10月26日-10月31日。考试成绩于11月30日起公布。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可登陆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
 考试具体事项如下:
 一、考试时间
 
 
| 时 间类 别 | 11月1日(星期日) |  
| 上午9:00-11:00 | 下午13:00-15:00 | 下午16:00-18:00 |  
| 幼儿园 | 101综合素质(幼儿园) | 102保教知识与能力 | \ |  
| 小学 | 201综合素质(小学) | 202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 |  
| 初级中学 | 301综合素质(中学) | 302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 中职文化课 |  
| 中职专业课 | \ |  
| 中职实习指导 | \ |  二、考试地点
 
 
| 考点名称 | 详细地址 |  
| 无锡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无锡市广石路999号 |  
| 江苏省太湖高级中学 | 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338号 |  
| 无锡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无锡新区旺庄东路169号 |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开考前20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移动电话、手提电脑等物品。
 3.考生笔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用签字笔书写,信息点的填涂用2B铅笔。试题作答时,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信息点,填空题、论述题用钢笔或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
 5.考生应严格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所作的承诺,按照《考场规则》诚信考试,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6.请考生按准考证上所示考点赴考。考前务必熟悉赴考路线,以免耽误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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