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县教育局职改领导小组:
 根据南职改[2015]52号文通知,由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确认:陆礼福等三位同志(具体名单附后)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二0一五年九月七日,请予公布。
 
 松溪县职改领导小组
 二0一五年十月十三日附:
 陆礼福等三位同志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详情请查看:http://www.songxi.gov.cn/cms/html/xzfwz/2015-10-19/1031742578.html
 松溪县实验小学(1人):陆礼福
 松溪县花桥中心小学(1人):杨恭平
 松溪县河东中心小学(1人):刘富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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