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各县(市)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市局直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做好2015年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凡在我市从事质量技术监督(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评审条件者,均可申报参加相应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和评审标准
 质量技术监督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共分5个专业,分别为: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食品科学与工程
 经报请市人社局同意,2015年质量技术监督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按《关于印发〈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的通知》(辽人社职[2012]1号)及国家、省职称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卷时间
 报卷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过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通过并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人员,需参加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范立新韩鸿鹏
 联系电话:5813219 5826921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