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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做好2015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5〕5号)文件精神,我校黄晓庆等44名同志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经南京工程学院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评审,符合条件,予以认定。 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http://rsc.njit.edu.cn/show_content.php?id=121625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人员的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人事处师资科反映。 公示时间:2015年10月26日——2015年10月28日 联系电话:86118843 2015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