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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县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拟认定杨依妮等47位同志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齐晓君等32位同志具有小学教师资格,余雍阳等12位同志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联系电话:83173973、83173979。 天台县教育局 2015年10月27日 幼儿园教师资格(47人)信息详情请登陆:http://www.ttedu.org/zwgk/2015/1027/article_1263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