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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教育系统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接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泉职改〔2015〕 58号文件通知,永春县世哲幼儿园郑智梅等9位同志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经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确认,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15年9月7日。具体名单如下: 一、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1人) 永春县世哲幼儿园:郑智梅 二、中小学高级教师(8人) 永春县实验小学:林淑芬 永春县桃城镇中心小学:邹慧明、谢惠琴、王丽玲 永春县五里街中心小学:尤一梅 永春县下洋镇中心小学:黄福星 永春县湖洋中心小学:刘冰晶 永春县达埔中心小学:刘丽月 请予公布 永春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15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