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一、申报条件:
 助理级: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注:所学专业和申报专业需要一致。
 二、申报时间:
 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30日
 三、申报地点:
 地点: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1001号创业服务中心609室。联系电话:8310977
 四、所需材料:
 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学信网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明和单位出具用人材料(即社会保险对账单)各一份。
 五、其他要求:
 根据物价局收费文件规定初级专业技术评审费100元。
 
 桥西区职改办
 2015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