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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执(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工作,规范资格审核纪律和条件,保证资格审核工作的公平公正,现将资格审核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考务文件中的报名条件对应试人员资格条件认真审核,需要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文件(证书)或者工作年限证明材料的必须提供原件。相关证书可通过学信网、教育、职称评审等部门核实。 二、为防止中介机构恶意报名,严重影响正常考试秩序。对于本人档案关系不在淄博的考生,已在淄博本地缴纳社保的,允许在淄博报考;没有缴纳社保的,不予受理在淄博报考。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应提供养老保险手册或者社保部门打印的近期缴费明细1份。 三、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以备资格复核审查。 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