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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陇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陇南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陇教发〔2008〕69号)规定,现就2015年后半年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在职人员及社会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测试对象共596人,测试对象名单附后。 二、测试时间 1、请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测试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于2015年11月20日(星期五)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11月21日(星期六)参加测试。 2、请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测试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于2015年11月21日(星期六)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11月22日(星期日)参加测试。 3、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测试人员报到时每人交认定费170元。 三、测试地点 陇南市实验小学(陇南市一中旧址) 四、测试要求 请测试人员提前准备好所申请任教学科(课程)一课时的教案一式四份,教案内容自行确定。测试标准与办法见本网。 陇南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10日 附件: 1、2015年后半年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2、2015年后半年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www.gshxedu.org/E_ReadNews.asp?NewsID=123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