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工作的通知 | |||||||||||||
内容 | 各区、县卫生计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省属驻泸医疗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我市2016年度全国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6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10号),现将我市2016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及对象 在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学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2月18日—2016年3月1日 三、现场确认时间 2016年2月29日—2016年3月2日 四、报名程序 2016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网上报名,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 各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从网上自行打印《2016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确认;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应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2、现场确认 考生本人持经单位审查盖章的《2016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1份(考生自己打印)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各一份,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泸州市医学培训中心(泸州卫校)进行现场审核、缴费、签名确认。考生网上报名所填信息的准确性由本人负责,报考者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虚假或不实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违纪责任。考生应仔细核对《2016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并确保与现场确认时的《2016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内容完全一致,同时考生必须在确认单上签署姓名,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五、现场确认地点 泸州市医学教育培训中心(泸州卫校):龙马潭区大驿坝11号;乘213、246路公交车在泸州卫校公交站下车。 六、审核盖章和现场确认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 1、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16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1份(A4规格)。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 3、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 有下列情况者,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4、非本地户籍考生,须提供与本地医疗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并加盖鲜章(A4规格)。 5、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考生须提供上一年度考试成绩单1份(A4规格)。 6、民营医疗机构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鲜章(A4规格)。 七、考试时间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安排:
八、考试费用 初级:每科50元中级:每科70元 九、考生准考证打印 自2016年4月2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自行打印准考证。 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十一、咨询电话:0830—3333631 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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