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潮州市2015年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复核通知 | ||||||||||||||||||||||||||||||||||||||||||||||||||||||
内容 | 广大考生: 2015年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现将有关交表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合格标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潮州”的考生,请于2016年3月30、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3楼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提交资料复核(联系电话:0768-2130159)。 三、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此表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才有效);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见附件1); 3、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以驻店药师资格报考初级者,需提交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驻店药师资格证、驻店药师注册证(有效期内)、驻店药师继续教育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符合报考条件中第2条第(1)-(3)款者还需提交药师或相关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2),并在之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前往送审点再次送审。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复印后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由验证人和考生签名确认。 四、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潮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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