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武汉市青山区2016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公告 |
| 内容 |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我区将于2016年4月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一、注册对象 青山区辖区范围内公办普通中小学、市属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教研机构在岗在编教师,以及依法举办的民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均为本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象。 二、网上报名 符合注册条件的申请人在4月1日8:30—4月30日17:30期间内(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入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网报时,注册人员必须选择本人所在学校为现场确认点。 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申请人因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申请人网报完成并审核无误后下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使用PDF格式打印表格。 三、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按要求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点只收取材料齐全并且合格的材料,对于材料不齐全的则返给申请人补充材料。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4月1日-5月9日(上午8:30-17:30)。现场确认地点为申请注册人所在学校。 现场确认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公办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人员个人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所在单位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4、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表,需个人打印,师训部门盖章认可); 5、近5年年度考核证明; (二)民办学校(幼儿园)个人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所在单位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4、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参加各项继续教育活动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5年年度考核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必须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一人一袋),并打印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袋内所有复印材料须按上交材料1-6顺序装订(《申请表》不装订),否则一律不得接收。 联系电话:027-86330351 联系人:赵老师 青山区教育局 2016年3月31日 |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