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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专业技术人员: 经自治区职改办批复同意,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办将于4月初起接受证书申办业务,具体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6年4月5日—4月28日(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地址: (一)南宁市建政路3号办公楼一楼7号窗 (二)业务咨询电话:0771—5668589、5618053 三、所需材料: 领证请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批文原件(代领请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单位委托函)。 四、批文的领取: 批文请到办公楼一楼7号窗领取。 附件: 一、单位委托函模板(点击下载) 二、2015年度南宁市生系列正高级、乡镇卫生机构副高级通过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nnrkz.com:8080/home/Content/7493b18f-a74d-4790-b0e2-a5db00b92ab4 南宁市职改办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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