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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财会〔2016〕13号     各辖市(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称办2016年工作安排,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6]19号)转发给你们,各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及时通知本辖区符合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请符合申报人员按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2016年6月24日前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施彬,联系电话:84422249     镇江市财政局      2016年5月10日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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