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襄阳市樊城区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 |
内容 |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樊城区行政审批局经过对2016年春季申报教师资格人员资格审查,认定宋国婷等14人具备初中教师资格,黄璟等30人具备小学教师资格,方文旭等22人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现将本次认定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11日至7月17日。举报电话:3155630。 樊城区行政审批局 2016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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