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其他有关事项
 1、申报条件中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
 2、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鲁价费发【2016】4号)有关收费标准,药学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个科目100元。
 3、咨询电话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0532-85912042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0532-85916856
 青岛市医药行业协会
 0532-82887275 15563915566
 2016年度青岛市药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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