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咸宁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教师职务材料要求 |
内容 | 为提高申报材料的规范化,申报人员须将报送的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填报材料应统一使用省职改办规定的表格,复印件一律使用A4规格纸张。要求报送的材料主要包括: 一、单位申报材料 1、使用2016年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系统导出的加密数据; 2、推荐单位进入网上申报栏目,下载并仔细阅读单位送审说明,然后进入网上申报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后,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并使用该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数据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二、个人申报材料 (一)无需装订的材料。 1、申报人登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官方网站(http://www.hb.hrss.gov.cn),进入右侧“职称评定”专栏的“网上申报”栏目,填报个人申报数据并推送至推荐单位(须认真核对基层推荐单位,切勿越级推送)。填报完毕后使用该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一式9份,其中1份装订,其他装袋)。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 (二)需要装订的材料 1、封面。统一标明“职称申报材料(一)”,并注明申报职务资格、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申报时间; 2、申报材料目录; 3、人社职改部门统一下发的“评审单”原件; 4、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免试人员提供免试申请表)复印件各1份; 6、《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原件各1份; 7、《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原件1份; 8、2014、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或由申报人员单位出具相应年度考核的结论意见; 9、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所获各种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10、荣获教学业务方面荣誉称号的各类证书(参加各级教学竞赛、论文参赛获奖)复印件各1份; 11、发表教案、论文、著作的相关材料(包括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或所承担的部份)复印件各1份; 12、参加省、市、县级教育科研活动的立项证明复印件1份,已开题的,或有阶段性成果的,或已结题的,出具相应书面材料; 13、辅导学生参加各学科竞赛活动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此证指专项辅导教师奖或学生的荣誉证书原始注明辅导教师姓名的有效); 14、师德教育、学生思想工作、教育科研、教学改革、学校管理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对外交流的材料各1份; 15、加入省、市、县学术团体的证书复印件及在该团体内任职证明各1份; 16、《继续教育证书》上的照片、姓名和记载实际参训情况的页面复印件各1份(继续教育统计年限为2011-2016年;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业务单位印发的培训合格证、卡有效,原件用蓝色封面继续教育证书); 17、四个学期(2014年秋— 2016年春)的课程表各1份(课程表上要注明职称申报人员所承担的教学学科); 18、学校出具申报人员承担学生思想工作或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的证明1份; 19、2013-2015年度教学常规工作考核表复印件1份; 20、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赴农村中小学支教一年及以上的证明1份; 21、一个课时教学案例,同时附此案例PPT一份; 22、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1份(不少于2000字,主要反映本人在教育教学方面的成功作法、经验体会和工作业绩); 20、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1张。 报送的材料必须规范,除《评审表》和较厚的专著外,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需经县(市、区)教师管理部门(市直单位)审核签章,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均应装订成册(胶装),装订必须整齐、干净、美观、大方。所有材料必须装入纸质档案袋,并在封面、封底贴上醒目标签。获奖证书、教学材料、教(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来)的。申报高级教师职务的,还须提供以上所有证书、荣誉证书、发表论文等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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