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规定,现对今年申报中小学教师初级资格评审并经评审通过的人员(详见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6年12月22日至12月30日。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受理情况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单位):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联系人:吴超华 联系电话:0758-2625536 邮政编码:526070 联系地址:肇庆市鼎湖区罗隐大道14号 监督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单位):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联系人:潘胜华 联系电话:0758-2622291 邮政编码:526070 联系地址:肇庆市鼎湖区罗隐大道14号 肇庆市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1日 附件:公示名单
序号 |
姓名 |
1 |
何嘉丽 |
2 |
陈粤湘 |
3 |
莫钻玲 |
4 |
冼健妮 |
5 |
罗桂欣 |
6 |
谢家宜 |
7 |
江婵 |
8 |
黄锦红 |
9 |
黄凌燕 |
10 |
李秋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