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办理河南师范大学博士初聘专业技术职务通知 | ||||||||||||||||||||||||||||||||||||||||||||||||||||||||||||||||||||||||||||||||||||||||||||||||||||||||||||||||||||||||||||||||||||||||||||||||||||||||||||||||||||||||||||||||||||||||||||||||||||||||||||||||||||||||||||||||||||||||||||||||||||||||||||||||
内容 | 校内各有关单位: 我校上报的《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已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同意。根据学校职称工作安排及初聘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16年度博士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初聘要求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初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初聘职称系列及专业应与现从事工作岗位(见本通知“第四条提交材料(四)”封面“岗位类别”)及专业一致或相近。 二、初聘范围 见附件名单。 三、初聘程序 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并签署意见,报学校及教育厅审核通过后,自审核通过当月起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四、提交材料 (一)单位考核报告 单位考核报告主要表述对申请初聘博士入校以来德、能、勤、绩的全面考核情况,报告结尾需明确聘为何专业、何职称。 报告须由所在单位领导签署初聘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2份 请申请初聘博士通过人事处主页(http://www.htu.cn/rsc/)“下载专区/职称评审各类表格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版及使用手册”点击下载职称申报软件“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版”,认真学习该软件使用手册后,通过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后,正反双面打印《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并上报生成以“申报人所在单位+申报人姓名”命名的txt文件。 《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须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同时通过“2016师大新聘教师”QQ群(群号:454619073)把以“申报人所在单位+申报人姓名”命名的txt文件发送至“职称科孙俊领”。 (三)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河南师范大学 接收******来校工作协议书”原件。 五、材料提交时间、地点 请申请初聘的博士于2017年1月9日至10日把相关初聘材料交至勤政楼人事处308房间。 六、其它 若2016年度新引进博士入校前已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请在2017年1月9日至10日把相关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到勤政楼人事处308房间,此类人员可不再初聘。 省外来豫人员已具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需于2017年6月底前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豫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3]13号)要求办理资格确认相关手续。 联系人:孙俊领 联系电话:3326203 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7年1月4日 附件:河南师范大学2016年度通过上级审批的《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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