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苏人社发〔2016〕462号文件精神,经江苏省律师专业、公证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徐峰等3人已具备二级律师资格,现予公布。 上述人员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自2016年11月29日起算。 (此页无正文)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6年江苏省律师专业、公证专业高级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常州市通过人员名单 徐 峰 江苏东臻律师事务所 二级律师 吴 娜 江苏常强律师事务所 二级律师 殷力强 江苏时强律师事务所 二级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