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云南省2017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 ||||||||||||||||||||||||||||||||||||||||||||||||||||||||||||||||||||||||||||||||||||||||||||||||||||||||||||||||||||||||||||||||||||||||||||||||||||||||||||||||||||||||||||||||||||||||||||||||||||||||||||||||||||||||||||||||||||||||||||||||||||||||||||||||||||||||||||||||||||||||||||||||||||||||||||||||||||||||||||||||||||||||||||||||||||||||||||||||||||||||||||||||||||||||||||||||||||||||||||||||||||||||||||||||||||||||||||||||||||||||
内容 | 2017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笔译考试云南考区报名及相关事项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74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8号)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我省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人社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文件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精神,参加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1,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现有215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2。 二、网络报名 笔译考试报名使用全国统一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主要环节有:注册、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准考证打印等。 (一)注册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完成注册后即可选择考试项目。之前在此网站注册过的考生,应使用原注册账号登录报名。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7日09:00—3月13日24:00 考生应确定自己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信息和诚信承诺书,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核对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操作。 (三)资格初审 此步骤是对考生网上填写个人信息的初步比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不代表报考人员一定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全部达标的考生还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四)缴费 考生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即可在网上交费,确认已缴费后即可视为报名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24:00。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译综合能力》每科61元,《笔译实务》每科65元。 (五)准考证打印 所有确认已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考试前5日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即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5月21日 上午:9:30—11:30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英) 下午:14:00—17:00一、二、三级笔译实务(英) 云南考区只设英语1个语种的一、二、三级笔译考试,如考生需要参加其它语种考试,可咨询相关省市。一级笔译考试设笔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 (二)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统一设在昆明市,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考务。参考考生请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考试成绩 (一)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60天后,应试人员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成绩公布起始时间以此网站公布时间为准。同时,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提供成绩查询链接入口。 (二)资格复审 全部应试科目成绩达标(每科成绩均达试卷总分的60%)的考生,需到云南师范大学外语学院(咨询电话:0871-65911774,地址: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明德2号楼508)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报考一级翻译笔译和二级翻译笔译免考的考生须提供本人符合报考和免考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的人员须一次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考试成绩达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相应科目考试成绩: 1.填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 3.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材料的; 4.其他按规定不应给予达标认定的。 (四)证书领取 资格复审通过后,等待证书领取通知。证书领取地点为云南师范大学外语学院。 为确保考生利益,证书需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取证书的,受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五、考试大纲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等相关事项请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应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应试人员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其他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全或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参考。 考生报名时填报的“证件类型”一栏为其他证件的(如军官证等),“证件号码”一栏应填写相应证件号码,考试时必须携带相应证件原件。 (三)英语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英语一、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按要求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作答时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4)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不按要求和规定作答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四)关于雷同卷的认定:依据人社部令第31号规定,在考试结束后将进行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被认定雷同作答信息的试卷,当次科目成绩无效。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考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特别提醒考生,严守考试纪律,自觉诚信参考。 七、口译考试 详细情况请咨询云南师范大学外语学院,网址:fls.ynnu.edu.cn,咨询电话:0871-65911774,地址: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明德2号楼508。 附件: 1.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 2.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 2016年3月3日 附件2 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 单位名单(215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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