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开展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试)通知 |
内容 |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7〕5号)等精神,区教育局决定开展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申请人。 二、报名与缴费 (一)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15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 (二)现场报名地点:顺德区大良街道大门路1号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C座2楼203室(即原教师进修学校,顺德汽车客运站对面105国道杏坛路口大门牌坊边)。 (三)报名办法: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到报名地点报名:本人身份证,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的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 (四)缴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收取考试费240元/人,交费后不退费。请报考人员直接到现场报名处现金缴费。 三、测试安排和要求 (一)测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星期日)。 (二)测试地点:顺德职业技术学院11号教学楼(大良德胜东路,见附件1)。 (三)测试要求:测试分试讲(含说课)和面试两部分。详见《顺德区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试)实施办法》(附件2),请报考人员按要求自行做好准备,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报考者于3月16日前,浏览顺德教育局网教师资格专题栏目(http://jyj.shunde.gov.cn/?id=501)的相关信息,查询自己的测试次序、时间、试室的安排。测试不设补考。测试成绩将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报考者按照测试安排的时间提前30分钟候考,进行报到和验证身份,过时不候。 3.备考期间不得使用手机、对讲机等通讯工具,不得擅自进入测试室。报考者进入测试室后,试教和面试开始前,需向评委自报姓名、所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任教学科和说课课题,同时把课题写在黑板上,然后开始试教。 联系方式:陈老师(报名),0757-22616493;谭老师(考点事务),0757-22327219。 顺德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8日 附件: 1.测试地点交通示意图 2.顺德区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试)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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