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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滨州市2017年上半年全国(省)新职业统一鉴定工作通知
内容
    滨人考函〔2017〕11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上半年全国(省)新职业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考生):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全国(省)新职业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6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上半年全国(省)新职业统一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鉴定工种、时间安排及考试方式
    详见附件1、2。
    二、申报条件
    新职业统一鉴定申报条件可登录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www.sdosta.org.cn查询。
    三、报名工作安排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全国(省)新职业统一鉴定考试滨州考点实行网上报名、下载准考证( 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www.sdosta.org.cn)、现场审核、缴费的方式, 参加补考的考生现场报名(地址:滨州市滨城区府右街37号,即黄河四路与府右街交叉口西北角,人事考试中心二楼)。2017年上半年网上报名时间:3月22日至29日,补考报名、现场审核、缴费时间3月31日至4月6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各单位(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执行,超过规定日期的将不予受理。
    现场审核时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补考考生带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2年(含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在校生需报学籍证明。(格式见附件3)。
    3、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工作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专业工龄年限证明1份(格式见附件4)。
    5、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2张(补考考生相同)。
    6、考生网上报名下载的考生资质审核表。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1)鉴定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函〔2016〕85号文件执行C类。一级460元,二级410元,三级230元,四级170元,五级150元。实行计算机智能化考试,的职业(工种)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收10元/人.次.科。
    (2)报名后如果忘记注册账号(用户名)或密码,禁止重复注册!可以电话联系咨询处理,如因自行重复注册不能正常报名后果自负。
    (3) 打印时如遇Internet Explorer 阻止ActiveX控件,请在IE中设置“Internet选项”— “安全”—“自定义级别”—“ ActiveX控件和插件”启用所有选项。
    (4)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正身免冠照片,要清晰可辩(像素190*260且大于10K小于20K)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上传照片不清晰、半身照、侧身照、发型遮脸、照片拉长或变形等均按审核不合格处理。
    (5) 参加2016年物流师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安排在5月20日进行。
    (6)参加2016年公共营养师、广告设计师、信用管理师、创业咨询师等4个职业全省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安排在5月20日进行。
    (7)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1级、心理咨询师2级、劳动关系协调员2级的综合评审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
    (8)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1级综合评审采用撰写论文、口头答辩的方式,论文按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要求撰写,于5月21日前提交至滨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逾期不再受理;口头答辩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9)心理咨询师2级综合评审采用撰写论文、口头答辩方式,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于6月下旬公布心理咨询师2级理论、技能成绩,理论、技能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参加口头答辩。参加答辩的考生请按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通知时间提交案例报告1篇,个人成长报告或研究报告1篇,报告格式和内容按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综合评审文章撰写要求”撰写,口头答辩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10)劳动关系协调员2级综合评审采用撰写论文方式,职业指导人员1、2级综合评审采用撰写论文、口头答辩方式,按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上有关“新职业综合评审办法和论文撰写要求”撰写,分别于5月16日前提交至滨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11)2017年全国(省)统一鉴定成绩于考试结束后60天公布,报名单位及考生可登录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成绩。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成绩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滨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交成绩复核申请表,由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汇总后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复核后下发复核结果。
    (12) 如遇政策调整,另行发文对全国(省)新职业统一鉴定职业范围和相关工作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报名咨询电话:0543-3162926。
    滨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7年3月20日
    2017年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017年上半年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学籍证明
    工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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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4 13: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