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
人员范围 |
工 作 内 容 |
地 点 |
备 注 |
5月7日上午 |
报名参加“市考”人员 |
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考试(简称“市考”) |
以准考证为准 |
9:00-11:00 |
5月16-18日 |
报名参加“市考”人员 |
参加“市考”,拟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网上查询考试成绩,了解认定相关政策(网址:www.tjgspx.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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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21日 |
报名参加“国考”人员 |
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 |
以准考证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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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6月15日 |
拟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国考”合格人员及“市考”合格人员 |
申请人员网上打印《思想品德鉴定表》和《体检表》 (网址:www.tjgspx.cn),完成思想品德鉴定和体检 |
体检应在天津市县级以上医院(二级甲等及以上) |
体检人须空腹、带身份证、粘有照片的体检表、体检费 |
6月15日上午10:00 至6月30日下午16:30 (网上申请系统具体开放时间以网站通知为准,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
申请人完成个人网上申请和信息录入,填写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时打印《2017年天津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提交申请确认单》 (网址:www.tjgspx.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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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23日(“市考”合格人员) 6月26-30日(“国考”合格人员)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
申请人按照《2017年天津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提交申请确认单》上规定时间,携带规定材料到市行政许可中心提出认定申请,提交相关认定材料,领取受理通知书 |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地址:河东区顺驰桥下 |
必须本人于规定时间段到指定窗口提交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错过规定时间的申请人请于6月29日、30日集中办理 |
7月20日开始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
申请人领取认定结果和资格证书 |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地址:河东区顺驰桥下 |
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受理告知书(均为原件) 代领除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