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连云港市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
内容 |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分)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181号)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考点设置视各地报名情况另行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组织分工 (一)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培训工作由省物价局负责。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物价局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港澳台居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获准免试1科的条件: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时间,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本次考试为一次性收尾考试,凡截至2017年合格科目成绩仍在有效期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的,2014年、2015年通过部分应试科目;级别为免一科的,2015年通过部分应试科目)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亦不允许更改报考级别。 四、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5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六、报名方法 该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支付的报名流程。具体事宜如下: 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亦不允许更改报考级别,本次收尾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本省的老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外省转入的老考生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zg.cpta.com.cn/examfront(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6月16—29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6月30日。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内西侧窗口(海州区朝阳东路1号,原市劳动局)。 网上支付时间:2017年6月16日—7月3日。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518-85812148。 报名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8-85826670。 (二)外省转入的老考生在照片审核通过后,备齐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报名表左下角×××同志××年参加工作,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年。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审计专业)。 (三) 对于已参加过该考试的老考生(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只要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的考生,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准考证打印及发票领取时间 1.考生于2017年9月8起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或连云港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2.考生如需开具发票,请于考后一个月之内持本人身份证至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室(朝阳东路1号406室)领取考试收费发票,逾期不补。 七、教材征订 2017年度考试仍以2010年版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为适应近年来部分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编发了《法学基础知识》和《价格政策法规》两科补充用书,原考试用书与补充用书不一致之处,以补充用书为准。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及考前培训事宜,请与省价格认定局联系,电话:(025)83338062。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精神,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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