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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人考函〔2017〕15 号 关于转发《关于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文昌湖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及省属以上驻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2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考试报名 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请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为www.rsks.sdhrss.gov.cn。 二、资格审查 请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于7月25日至7月26日集中到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张店区市府东一街15号108房间,电话:3160170)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7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违纪条款处理。 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6月21日 附件:《关于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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