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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申报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我区2017年3月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 2017年6月26-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领证地点: 香洲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306室(地点:新香洲翠福路66号)。 三、注意事项: 1.凭“教师资格受理凭证”及个人身份证领取证书。 2.委托他人领证的,还须出示双方身份证。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按指定时间前往领证。 香洲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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