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东营市教育局2017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申请本次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且已通过人员。
 二、领取时间
 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三、领取地点
 东营市教育局503房间(东营市府前街118号)。
 四、须持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代领需持代领人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五、注意事项
 (1)领取人领证签字并核对证书的信息无误后方可离开。
 (2)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档材料一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存档保管。
 温馨提示: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书请到认定审核时所在县区教育局领取,具体领取时间请关注各县区教育信息网通知。
 咨询电话:8336235
 东营市教育局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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