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各相关人员:
 通州区2017年春季第二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结束,现将《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7年7月12日(星期三) 下午14:00-17:00。
 二、领取地点
 通州区教师研修中心C座C14教室(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东关上园175号)
 三、领取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如申请人无法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持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代领。
 如6月28日-30日资格认定时未上交毕业证复印件人员,请携带毕业证复印件。
 四、领取的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须上交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遗失无法补办),《教师资格证书》1本。
 五、特别提示
 领取证书时,请认真核对《教师资格证书》内容及申请表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意见”和“教师资格证书号码”栏目内容,如有误,请当即说明并退还证书,按照另定时间修改后领取。
 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6954 6045。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2017年7月4日
 附件:通州区2017年春季第二次教师资格证书领取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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