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徐州市2017年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的通知 |
内容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办统一部署,现将2017年度我市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全市企、事业单位(不含铜山区、贾汪区,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岗从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的技术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中专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5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大学专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大学本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获得双学士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6个月以上,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个月以上,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中专毕业,从事电子信息工程工作并取得员级资格满4年;大专毕业,从事电子信息工程工作满3年或取得员级资格满2年;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继续教育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应提供各级政府人社部门审验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审年度内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累计不少于40学时。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共科目每年须在“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完成1门公共科目的学习考核,计24个学时,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其余学时由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及各级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业务培训为主。 三、报送材料内容 (1)报名表(单位加盖公章); (2)《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共科目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2吋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7)员级资格证书(员级升助理级人员); (8)助理级资格证书(转评人员)。 四、材料上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1、凡申报2017年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者,申报材料经本单位审核同意后,请于2017年8月14日-25日报市无线电管理局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徐州市无线电管理局(徐州市新城区行政中心汉风路1号西综合楼E区503室。表格可以在市无线电管理局网站http://rab.xz.gov.cn/查阅或下载。 2、各单位请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推荐、审核工作。上报材料应做到客观真实、手续齐全、材料完整、书写清晰,表格填写规范,印章齐全。 3、收费标准:按规定收取评审费,交费地点:徐州市无线电管理局财务室(徐州市新城区行政中心汉风路1号西区综合楼F楼517室,电话:80801821)。 4、请用档案袋报送材料。 联系电话:808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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