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区辖内各有关人员:
 2017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对审查合格的人员证书予以发放,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发证时间:2017年12月4——6日。
 办公时间:上午8:45—12:00,下午2:15—5:00。
 二、领取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德安路1号之二15楼1501室。
 三、领证提供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
 (二)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请出示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孕期未完成体检人员,需持有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附件: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评估中心
 2017年11月30日
 (联系电话:8765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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