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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汕尾市陆河县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通知
内容
    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将本通知及时贯彻到全体教师,并向社会广泛宣传,把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申请对象。
    (二)认定范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户籍要求:
    1.户籍在陆河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汕尾市陆河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5.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以上人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四)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1.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国(境)外同等学历。
    (五)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
    (六)现场确认时间:
    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
    现场确认地点:陆河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
    各高(完)中、中等职业学校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由申请人所在学校汇总申请材料后按规定时间到汕尾市教育局人事科办理现场审核手续。
    (http://www.shanwei.gov.cn/swjyj/)
    (七)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八)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材料需按(附件2)要求顺序整理上交。
    (九)申请人员材料办理现场确认时同时提交体格检查证明,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执行。体检医院:陆河县一洲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
    (十)属公办教师的申请人员按所在镇(街道)中心小学、中学、九年制学校填写工作单位(单位全称)。
    (十一)所有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按要求在办理现场审核时应一次性提交所需材料。
    (十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材料:
    1.申报人《教师资格申请表》(1式2份,由认定机构打印,个人不需要提交);
    2.《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3,双面打印)。
    二、中小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8至11月6日
    注册人员范围
    1.陆河县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岗教师;
    2.取得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表现,申请首次注册前一年度师德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工作日内)
    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教师请到陆河县教育局四楼人
    事股进行现场确认。首次定期注册现场确认须提交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
    3.与教育行政部门或任教学校签订的有效聘用合同;
    4.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最近一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或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
    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2.现场确认材料参考清单;
    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4.个人申报操作指南。
    陆河县教育局
    2020年9月24日
    附件1-4.rar
    文章来源:http://www.luhe.gov.cn/swlhjyj/gkmlpt/content/0/631/post_631316.html#2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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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12:2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