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2年楚雄州南华县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内容 |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2022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南华县2022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云南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受理的教师资格种类为: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请咨询户籍、居住证以及就读学校所在地州级教育局)。 二、认定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属于以下情况的人员: (一)具有南华县户籍; (二)持有南华县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驻南华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四)持有南华县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南华县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楚雄州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可以在南华县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县申请人相同。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到南华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四)普通话要求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 (五)考试成绩要求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六)免试认定 云南省内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自2021年起,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四、时间安排 2022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9月12日9:00至9月30日18:00。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报名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2.认定机构 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申报时应按提示选择认定机构相应现场确认点(南华县教育体育局)。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以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时,系统中的“是否在校生”栏需选择“否”,然后根据申请认定学段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对应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二)现场确认事项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应及时查阅南华县教育体育局在网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公告查询网址:南华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ynnh.gov.cn/),按以下事项进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现场确认地点:南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地址:南华县龙川镇斗山村委会海埂屯(南华民族中学旁) 3.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 ①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②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驻南华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明 ①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交的不予受理。 ②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体检合格证明 提供《云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见附件)也可从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下载),体检报告仅限当次认定有效。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系统未核验到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证件照 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正规相纸证件照片,尺寸:25mm×35mm,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考试合格证明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申请人现场提交。 云南省内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此类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学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三)认定完成时限及证书领取安排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将在现场确认时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依法作出是否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决定,并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请申请人在30个工作日后自行到南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领取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根据规定,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须如实填报“个人承诺书”,承诺事项如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云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请在文末下方附件链接处下载。 七、咨询方式 详情咨询:南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叶老师 咨询电话:0878-7213485 特此公告 附件:云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8日 附件【附件:云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来源:http://www.ynnh.gov.cn/info/2331/20895.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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