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洛阳市伊川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一 基本政策 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由中央财政贴息,国家开发银行承办,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由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一、贷款对象 考入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伊川籍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二、贷款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国家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及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伊川县; 5、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6、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费用。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 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 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 如借款学生是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 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同在伊川县; 5、 如共同借款人非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 6、 已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 贷款用途 生源地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四、 贷款额度 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最高限额:本专科为8000元,研究生为12000元。 五、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上10年确定,最短不低于5年,最长不超过14年。 六、 利息承担 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由借款学生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 七、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执行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 八、 贷款偿还 学生毕业之后2年内只付利息,2年后由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果借款学生发生退学、被开除学籍、出国等情况不能正常完成学业,应一次性偿还所有合同本金和利息。 二 办理程序 一、办理日期: 2015年7月20日——2015年9月20日期间的工作日 二、办理流程 1、2015年7月1日以后,拟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行实名注册。 2、注册成功后,回到首页,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重新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3、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后,到就读高中、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户口所在地乡镇民政所任一单位加盖公章。 4、携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到伊川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审查资料,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请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6、伊川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确认高校回执信息,并汇总贷款合同等资料,报国开行审批。 7、国开行通过学生支付宝账户发放贷款,并将学费、住宿费支付至高校账户,剩余金额可以提现。 说明:学生注册登录时如有疑问,请拨打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服务热线:95593 三 办理贷款需提交的资料 一、初次办理所需材料: (一)2015年高校新生: 1、盖过章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一份; 2、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需同时到场。 注: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正反两面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二)、2015年以前入校的高校在读学生: 1、盖过章的申请表一份; 2、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分证、户口本、学生证原件及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3、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需同时到场。 二、非初次办理贷款所需资料: 1、由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持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无需盖章)一份; 2、出示以前年度签订的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和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附各单位联系人: 伊川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宋爱民 80882969 80872969 伊川县第一高中 李建峰 69511901 伊川县实验高中 朱鹏辉 63089251 伊川县第二高中 张峰伟 63089260 伊川县第三高中 武伊辉 68505256 伊川县第四高中 张英豪 68571008 办理地址:伊川县杜康大道384号(杜康花坛南100米)伊川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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