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考务工作: 考点负责人:黄耀五、陈兴述 考务人员:管 军、揭定印 楼层管理: 包立军、孙定义、蒋世军、 邹庆川、 孔雪燕、李勇、胡春健、聂卫东、聂卫东、李勋华、 保 卫: 负责人: 魏安平(兼) 工作人员:(由保卫处安排) 后 勤: 负责人: 代 木(兼) 工作人员:赵勤 医生 广 播:孔雪燕(兼) 信 号:蒋大胜(兼) 监 厕:(由总务处安排) 监考人员安排:见附页。 考场布置:揭定印、龙青川、彭雅琴、罗小娟、何甜甜、周弦、李小惠、李平 二、考试日期、时间、科目安排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初级 |
中级 |
10月27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中级会计实务 |
10月28日 |
9:0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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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 三、考务培训 10月26日(星期五)下午2:30全体监考人员、工作人员到学院学术报告厅进行考前培训,请务必准时到场! 四、考室的布置 1.净化; 2.每考室安排30个考位,每排4个考位; 3.贴考号从讲台左侧开始,按横“S”形排列(收、发卷也按横“S”形); 4.考室黑板警示语(打印后布置考室时贴在黑板上): (1)夹带是违纪,抄袭是作弊,违纪作弊必受追究; (2)手机、传呼机、有储存功能的计算器、商务通严禁带入考场。 五、考务办公室:学院原阶梯教室 六、监考注意事项: 1.考前40分钟全体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到考务办公室开会,抽签(每考室的第一位监考老师负责抽签决定所在考室)、领取试卷; 2.考前20分钟,组织考生进入考场:核对证件,考生签名; 3.考前10分钟,启封试卷,核对科目,清点试卷份数是否相符;4. 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 5.开考30分钟后清点缺考人员,在座次表签名处打“×”,回收空白试卷,用2B铅笔在考场报告单上填涂考场相关信息。并向楼层负责人员报名缺考人数; 6.60分钟后考生才能退出考场; 7.装订; (1)将有效答题卡(按座次、页码顺序排列)、有效试题本、考场情况报告单、考场座次表一并密封于答题卡袋内(经济法基础(初级):是将有效答题卡按按座次、页码顺序排列装入答题卡袋,再同有效试题本、考场情况报告单、考场座次表一并密封于试卷袋内)。 (2)缺考考生(或空白)试题本、答题卡清点无误后,连同试题本袋(除经济法基础科目没有试题本袋外)一并装入空白试卷袋内。 (3)装订地点:原阶梯教室。 教务处 2012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