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贵州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
内容 |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以及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会〔2011〕3号)等规定。现将2013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收费 (一)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方式,报考人员登录贵州财政会计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到湄潭县财政局会计信息股办理报名、确认、审核工作。 1、网上报名时间:3月 5 日-3月20日; 2、现场审核时间。3月10 日-3月25日。报考人员需携带二代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前来报名。 3、4月26日—5月26日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4、考试时间为5月27日—6月25日,考生的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按《贵州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用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007〕32号)文件规定执行(每科收取考务费40元)。 三、考试科目、考试模式 (一)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2011年6月1日以后毕业的可免考《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以上所称会计类专业具体指:①会计学;②会计电算化;③注册会计师专门化;④审计学;⑤财务管理;⑥理财学。 另外,按照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黔财会〔2010〕45号)的规定,《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合格证书已于2012年底到期,持有《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也需参加《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湄潭县财政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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