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从即日起——6月(报名、资格审查) 二、5月初——8月底(学习培训阶段) 三、8月31日前省统考办上报国家统考办应考人员数据库和考场设置情况。 四、9月15日左右发准考证。 五、10月10日前各地上报考试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考试试卷运抵省统考办。 六、10月13日考试,全国统考办或省统考办组织人员赴各地检查指导考试工作。 七、10月21日前,各地统考办将答题卡安全送交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八、两个月后考生通过中国统计信息网(http://www.stats.gov.cn)查询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