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度淮北市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
内容 | 濉溪县、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省属驻淮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1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设置 201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0月13日举行,分初、中、高级三个级别。初、中级考试设《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高级考试设《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两个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如下:
报考人员须一次性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根据《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2002〕58号)规定,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初级资格报考条件 参加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三)中级资格报考条件 参加审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高级资格报考条件 参加审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第3号)或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于2013年5月20日9:00至29日16:30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按照规定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24小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照片审查不合格的,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下载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审查报考资格及缴费 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6月4日至5日。考生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有关报名材料和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先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561-3881256)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61-3050601,3050602,地址:市淮海中路28号科委六楼)办理缴费确认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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